若果你本身是使用支付寶、Tap&Go「拍住賞」或微信支付,於2021年7月4日至7月17日登記政府消費券的話,第二期消費券的最後使用限期為今天,明天起就會自動失效,政府或任何機構都不會退回未使用的餘額。
於2021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的電子登記及所有書面登記的市民,第二期消費券的最後使用日期也不是太遠,有效期僅至2022年1月31日。當然有部份個案可能因延遲發放,使用期限會有所延長,建議參考相關程式內的提示即可。
至於使用八達通的,使用期限則較多變化,建議可在相關程式參考,又或用八達通機參考相關使用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