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近來愈多愈人進一步關注手機私隱問題,問題已經由原本的蘋果與FBI爭持,發展到若執法機關要求你用指紋去解鎖手機,你是不是應該要照做。最近有一單個案,就是執法機關要求疑犯用手指解開iPhone鎖,以便讓他們查閱手機的內容。
根據美國法例,若執法機關有搜查令的時候,他們的確有權要求指紋以及實體的證物。可是,法律專家質疑,這裏的指紋與用指紋去解開iPhone鎖是不同的,若夾硬要求疑犯用指紋解開手機,或許存在一定的問題。
據稱,當時29歲的疑犯Paytsar Bkhchadzhyan被帶到拘留所後,若45分鐘後有關執法人員把她的手指按在手機上,成功把手機解鎖。亦正正因為這個動作,或許涉及觸犯問題。不過,史丹福法律學校的Albert Gidari認為執法人權這樣做未必有問題。
來源:LATim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