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於數小時前正式宣佈,為了配合歐盟最新的DMA法例,歐盟地區用家可以由iOS 17.4起在App Store以外安裝任何第三方apps。這表示用家不用再受App Store限制,而程式設計員也不用再被蘋果「抽水」,可以更低價售賣apps或相關內容俾用戶。此外,蘋果亦開放一些付費的方法,程式設計員可以用其他第三方處理付款的服務,向用戶收取費用。程式設計員的靈活性將會變得更大,亦可以減低成本。
可是,細讀條文後發覺情況並非如此。有程式設計員發現,若果不經App Store發佈apps的話,每一次下載要向蘋果邀交0.50歐元所謂的Core Technology Fee費用。本站記者亦上蘋果相當隱藏的Fee Calculator計過,若果apps不經App Store發佈,就算是完全免費,分分鐘都要交幾百萬港幣的費用俾蘋果。而且由於是以下載次數計算,這表示若果有任用戶惡意(或不小心)下載相關apps並把其刪除,相關程式設計員就要繳交幾百萬港幣的費用俾蘋果,分分鐘可以破產。雖然程式設計員可以唔揀經App Store發佈程式,但蘋果本身可以任何方法,知道程式設計員的程式有幾多人下載,這表示程式設計員一定要繳交Core Technology Fee費用。
若經App Store發佈的話,由於無需俾Core Technology Fee,這表示程式設計員理論上只要有俾固定的Developer Account年費(約HK$780),無論有幾多人下載都不用再繳交任何額外費用。
換句話說,這表示程式設計員可能害怕要俾Core Technology Fee,被逼仍然要選擇現有的方法(即經App Store)發佈apps,變相用戶仍然無得揀,繼續要在App Store裝apps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