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正式宣佈,由於疫情非常嚴峻,為了保護兒童,由降低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,涵蓋5至11歲兒童,以及調整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。
政府表示,由9月30日起,5至11歲兒童至少要已接種第一劑疫苗而且未滿三個月,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,進入指明處所。若他們是在三個月或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,則要再接種第二劑疫苗,方可符合相關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。而11月30日起,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,統一為需要已接種第二劑疫苗。
至於有關小朋友未必有智能手機的問題,政府表示兒童或家人可攜帶及出示印有二維碼的紙本紀錄,或以儲存於手提電話的相片展示二維碼來當作通行證。而安心出行稍後亦會加入新功能,讓家長同時儲存自己和子女的疫苗通行證。
而12歲以上的人士,疫苗通行證也有新要求。由9月30日起,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,將由原本6個月縮短至5個月。12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,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,但他們需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5個月內,接種第三劑疫苗,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。可是,由11月30日起,12歲或以上人士要已接種第三劑疫苗,才算是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