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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仁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 需遵守至少10項保釋條件

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因多宗集結案入獄逾年,原本於7月22日完成服刑,但因支聯會案再被還押。早前,他曾就此支聯會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,但被拒絕。上星期,他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今日終於獲批。何俊仁需遵守至少10項保釋條件,當中包括不得離開香港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、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、議員或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、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、需遵守宵禁令、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、發放或轉載構成可能違反國安法等。

(圖片來源:BBC中文)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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