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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修訂電檢條例將於周五刊憲  若電影被認定不利國家安全、政務司長可禁上映

早前已有報道指,香港政府將進一步修訂電影檢查條例。有關建議於今天正式由政府發出,將於今星期五8月27日刊憲,9月1日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。政府希望給予政務司司長權力,若政務司司長認為上映該電影或影片會不利於國家安全,可要求相關電影檢查監督,撤銷有關電影所獲得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也可延長檢查員作出決定的時限,每次不多於28日。

有人認為有關修訂將影響港產片,但其實只要在香港上映的電影都會受影響。目前其實較為敏感的電影,例如談及反送中運動等支持民主的電影,已難以在香港上映。今次修例後,政府會向電影檢查員提供更多建議,檢查員要進一步考慮電影或影片上映後,會否不利國家安全。政府宣稱會有明確法定依據,讓檢查員有明確框架去檢查。

政府亦建議會給予權力督察,讓他們在法庭手令下就可以進入或搜查任何地方。若有任何地方上映被禁電影,罰則也會全面提升,最高可監禁三年,以及或者罰款HK$100萬。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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