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新社與立場新聞均引述消息稱,首宗中國香港國安法案件將不設陪審團,打破176年的制度。高等法院審訊的刑事案件,過往都有多人陪審團,法官角色是處理法律爭議,引導陪審團作事實裁決,被視為法治重要指標。可是,今次首宗國安法案件,律政司引用國安法第46條,直接發出指示,本案不會有陪審團審理,理由是擔心陪審員個人和其家人安全。
首宗案件針對23歲的唐英傑,指控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。今次取消陪審團是「依法」辦事,因為國安法第46條定明律政司可以保障陪審員和其家人安全等理由下,取消陪審團,由三名指定法官直接組成審判庭。
圖片來源:台視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