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大陸和澳門使用SIM卡早就要實名制,香港市亦快將有類似措施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、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和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在今天舉行記者會,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直認是為了針對太空卡而來(亦即預付SIM卡),並指希望太空卡與月付月費的登記資料睇齊,他指出太空卡目前用戶不少,佔整體56%。上台付月費的SIM卡將不用重覆登記,因為電訊商已有用戶的基本資料。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更提到太空卡可以用來犯不同罪案,指可以用作「引爆裝置」,對社會安全十分危險。
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全球4分3的國家155個地區實行實名制,又說大家去日本等都要提供一些資料,香港這樣做只是與這些國家或地區看齊。太空卡使用者需要提供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,公司用戶則要提供商業登記和負責人資料。若果是16歲以下用戶,需要有一位合適的成人確認,所謂合適成人包括家長、親人或監護人等。
日後實施實名制後,每名用戶只能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,上台月費卡數量不限。邱騰華強調,3張好像很少,但香港有超過30個電訊商提供類似服務,認為能夠滿足需要。值得一提的是,電訊商需要核對相關用戶資料,於有關太空卡取消後,電訊商也要保存有關記錄最少12個月。邱騰華稱資料十分有保障,因為在有裁判官手令的情況下,又或某些因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情況下,才會索取登記資料,而且不包括通話記錄等。至於什麼是「因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情況下」,大家作為香港人或許心裏有數。
今次宣佈只是諮詢階段,公眾諮詢時間由1月30日至2月28日,其後會於本立法度年度訂立規例,正式實行太空卡都要實名登記制度。所有太空卡用戶要在規例生效後240日內開始登記,電訊商亦要在規例生效後120日內,建立好登記系統。新例生效第361日起,未實名登記的電話卡即失效。他們稱今次的登記計劃,只是針對香港啟用卡才受規管,外國的SIM卡不是目標,但強調使用外國的SIM卡不代表沒有線索,世界各國都會一起合作打擊罪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