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出通知,12港人將正式被起訴,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則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,8人則涉嫌偷越邊境罪,但其中兩名未成年疑犯,包括黃臨福和廖子文,檢察院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。外界估計,有關審訊將於聖誕期間舉行,以減低外國西方社會的關注。
當中10名港人的案件,預期會在在兩至三個月內審訊,官方代表律師早前陸續聯絡家屬,指刑期都是六或七個月,估計農曆新年應可以回港。唯中國法律有規定,偷渡會判一年以下刑期,倘若涉及組織他人偷渡並被定罪,刑期則由2年起跳,最長可達7年。
12港人關注組家屬希望深圳當局,可以向家屬提供起訴書,以了解12人被控詳情。另外,他們希望由家屬委託律師見面及代表12港人,參與其辯護過程。關注組亦要求法院公開審訊此案,以及盡早通知家屬有關審訊日期,配合不用隔離14日的情況下,讓家屬入境深圳到法庭旁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