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卓廷早前已經曾因為721事件,被警方指「參與暴動」,由原告變成被告。今早林卓廷再一次被拘捕,今次則是來自廉政公署。據稱是與涉及披露721受調查人身份資料有關,目前被帶往北角廉署,並會於即日14:30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林卓廷本身也是廉政公署前調查主任,廉署上門拘捕時,他回應指根據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0條,是指披露《防止賄賂條例》下舉報的罪案。他只是指控緊有好多警察721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並非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0條所講的罪案。他質疑這是歪曲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0條的原意,批評廉署已經淪落成為政府政治打壓的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