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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正式發行記者發牌制度?!  聰明靠警察通例即時完成

早前有傳政府考慮推行記者發牌制度,後來有關官員出來澄清無此事,宣稱支持新聞自由。當然,大家都知道實際情況如何。今天,警察自行修改其警察通例,重新定義何謂記者,就算有香港記者協會或攝記協會的證件都不行,一定要註冊《本地報刊註冊條例》。

警察通例由警察自行更改,無需經任何人批准,如今修改傳媒定義,一定要是經政府新聞處登記,使用政府新聞發布系統GIS,才是認可的傳媒代表。亦即是說,未來網媒或學生傳媒出外採訪示威現場,警察可依警察通例,更大聲地稱這些全是假記者,輕則罰599G限制令告票,重則拘捕都能大聲說合情合理(雖然過往已曾有網媒記者被拘捕)。

近日網媒出外採訪示威時,經乎每一次都被截查。香港是否仍有新聞自由,大家心裏應該很清楚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