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兩年前,前特首梁振英三女兒梁頌昕因在禁區外遺留行李,最後要由航空公司地勤職員代將行李送檢,有空姐提出司法覆核,質疑這是特權,機場安檢必須同行同檢。法官最後裁定空姐勝訴,但梁振英似乎則對此有點不滿。
他在Facebook首度就此開腔,引用過往例子,稱這是慣常做法,並非特權。全文回應如下:
兩年前,機場管理局的公開報告有以下一段:
「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,以往亦曾以「酌情送遞」(courtesy delivery)方式,將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,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,並歸還已確定的物主。報告指出,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,共有517宗類似個案,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旅遊證件、銀包、電子產品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。」
因此,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,是慣常做法,並非特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