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cebook聲稱鼓勵原創影片,但早前推出影片分成計劃後,卻只允許大傳媒加入,一般的影片創作者無法加入,放片上Facebook仍然一蚊都無得賺。最慘的是,就算是大傳媒,有機會加入有關計劃,也賺得極少。
有份參加有關影片分成計劃的傳媒或出版商,向DIGIDAY投訴,稱有關計劃勁廢,基本上完全無錢賺。Facebook和其他廣告代理一樣,同樣以CPM(即每千次顯示)計算,然而Facebook相當低劣和賤格,有出版商每CPM僅分到一毛五,更出版商明明影片的播放次數超過兩千萬次,僅分到US$500,真的是出糧也不夠。
在Facebook投放廣告愈來愈昂貴,Facebook假仁假意稱會幫助傳媒和出版商,但明明有關影片有一定的播放次數,為何仍只願意分這麼少給傳媒和出版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