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果大家有細心留意,發現桂民海自首事件,其實疑點重重。多間傳媒分析,自首一事中提到的2005年酒駕事件,其名字為桂敏海,並不是原名的「民」。除此之外,2005年的酒駕的報道的桂「敏」海的年齡,也與桂民海的真實年齡相差5歲。
除了年齡不符外,泰國警方稱桂民海沒有出境記錄,桂民海莫非又坐「洗頭艇」回國自首?既然如新華社稱「十分後悔」,為什麼桂民海不用正常途徑回國,因為回大陸後無論如何都要受罰,沒理由還要非法出境。最離譜的,是新華網自首的報道也稱,他只是需要緩刑兩年,不用坐監,又怎麼可能「害怕坐監」?另外,李波其後寫家書,稱被桂民海所累,若桂民海真的酒駕,又怎能連累桂民海?
來源:今日香港、蘋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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