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Uber香港職員和司機被拉後,有人發現香港政府的投資推廣署,當初曾把Uber當成是成功例子,並放在網頁上。後來,經網民廣傳後,投資推廣署靜靜地刪除網頁。今天,他們回應有關指控,澄清關於移除Uber網上個案的事情。
他們指香港現行法律,已有合法的經營方式和空間給予訂車服務手機程式,但亦並非所有用手機訂車服務都符合香港法律。由於Uber現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,作為一貫政策投資推廣署已將有關個案在本署的網頁刪除。
投資推廣署還把責任推到Uber身上,斥「有關公司亦有責任釐清其業務符合相關法規。」,一幅唔關佢事的樣子,但當年卻又要把其當作成功個案。然後就說「鼓勵及支援海外及內地公司在香港設立及擴充業務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