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過往都聽過,蘋果和Samsung等大牌子,被一些專利或商標擁有者去控告。最新的新聞指,墨西哥的電訊商將不能再使用iPhone這個名字,去作不同的宣傳。那麼,當地的電訊商於未來如何宣傳?
Mexican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稱,因為iPhone這個名字發音與iFone相同,而iFone這個商標本身為墨西哥一個電話中心所擁有。有關電話中心早在2003年已擁有該商標,四年後蘋果才推出第一部iPhone。
蘋果曾嘗試搶走iFone商標,可惜最終失敗而回。被罰的卻是當地的電訊商Telcel、Iusacell和Movistar,至於被罰金額則沒有公佈。他們需在15天內,不準再在任何廣告或宣傳中使用iPhone這個名字。幸好,這些電訊商和當地蘋果仍可以賣iPhone。
那麼,蘋果未來在當地會如何宣傳,確是一個好問題。
[來源:Cult Of Mac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