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於上星期,因希望把美斯球員簽名給劉霞,而被操普通話男子帶走,醒來後腳上被釘書釘滿十字架。然而,傳真社向附近商戶拿到閉路電視影片,證實林子健於5:30pm後,曾在砵蘭街近咸美頓街出現,向碧街港鐵站出口方向前進,但中途戴上鴨舌帽、口罩及太陽眼鏡,安全離開,並沒有被人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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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原本要求附近商戶,不要把當天影帶交給傳媒,但傳真社仍然成功游說了有關商戶交出影片,並作出有關報道。報道出街後,警方極速到林子健寓所拉人,林子健亦突然由受害者變成被告。